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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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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 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疫情,自即日起至2020年6月5日止,全面禁止國際旅客透過航空方式進入馬國

  • 發布日期:2020-05-05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3216

1.為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疫情,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業更新旅遊警示及相關抗疫措施如下:

(一)自即日起至2020年6月5日止,全面禁止國際旅客透過航空方式進入馬國;所有降落馬國加油之航空器均需遵守馬國國家防災委員會所訂機場標準作業程序,另將針對機場地勤人員定期隨機檢查,嚴禁人與人接觸,違反者將立即採取至少14天檢疫隔離措施。

(二)禁止瓜佳蓮(Kwajalein)與馬久羅(Majuro)間搭乘國際航班之國內旅行,搭乘馬紹爾航空(Air Marshall,僅飛馬國國內航線)則不在此限。

(三)   所有遊輪及遊艇禁止停靠馬國,直到進一步通知為止。

(四)所有作業漁船與漁業運搬船向馬國衛生部、航港局、海洋資源局及移民局申請報關進港(應以電子報關方式進行)前,均需於馬國境外海域停留14天,轉載期間僅允許至多20艘圍網漁船及10艘漁業運搬船同時作業,所有船隻需遵守航港局進出港管制措施。漁業公司需依據國家防災委員會旅遊警示及海上標準作業程序相關規定制訂因應措施及/或相關標準作業程序,並依據航港局、衛生部、海洋資源局及移民局最新修訂之旅遊警示隨時更新及執行。海洋資源局需提供作業漁船及漁業運搬船清單以利入境控管,未列於清單上船隻需於離開出發港口前向馬國國家防災委員會申請。

(五)為確保馬國民生物資供應無虞,所有貨船及油輪得豁免於上揭禁令,惟仍嚴格要求於啟航後至抵達馬國領港站(RMI Pilot Station)前於馬國境外停留達14天,並遵守馬國防災委員會通過之海上標準作業程序,嚴禁人與人間接觸。

(六)強烈建議馬國公民及外國居民延後出國旅行規劃,如果行程無法延後,將可能於再入境時遭馬國拒絕。另強烈建議目前居住於馬久羅(Majuro)或伊拜(Ebeye)之馬國公民及外國居民有計畫前往外島居住或工作者儘速前往。

(七)暫停所有馬國政府官員(包含當選官員、國營企業及輔助機關等)由政府或境外機關或組織贊助之國際旅行,惟經由馬國「醫療轉診委員會」(Medical Referral Committee)安排轉診之病患不在此限。

(八)國家防災委員會主席內閣秘書長協同馬國衛生暨公共服務部次長,依據馬國公共衛生部門建議,保留對以上禁令採取例外措施之權力,以維繫必要服務。前揭例外狀況均將遵守衛生暨公共服務部配合世界衛生組織(WHO)及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規範之安全規定。

(九)違反旅遊警示相關規定將依據馬國總統2020年4月23日發布之緊急命令處以居留或罰金處分。(依據該緊急命令,個人違反旅遊警示相關規定、或因散佈不實資訊、隱匿相關資訊而違反旅遊警示規定者,得處第一次500美元、累犯1,000美元之罰金,或處以6個月以下拘役,抑或同時處以罰金及拘役之處分;組織、公司或類此法人得處第一次10,000美元、累犯50,000美元之罰金。)

2.國人在馬國期間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大使館緊急聯絡電話:+692-455-0910或辦公室電話:+692-247-4141);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https://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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