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華民國國民,在臺灣也有戶籍,請問第一次在國內申請護照需不需要本人親自辦理?並請告訴我申請時有那些應注意的事情。
- 發布日期:2022-12-30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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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內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依規定必須親自辦理,您可親自至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或雲嘉南辦事處辦理,或向全國任一戶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始得委任代理人續辦護照;若您無急需使用護照,亦可透過戶所送件申辦護照。相關辦理方式、應備文件(含「晶片護照照片規格」)、規費、受理時間及所需工作天數等,請詳閱「在臺有戶籍國民在國內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說明書」。
提醒您,依國際慣例,護照有效期限須半年以上始可入境其他國家。
※如果您對本說明有任何疑問或不瞭解之處,歡迎電詢。申辦護照答詢電話:本局02-23432807或02-23432808,中部辦事處04-22510799,南部辦事處07-2110605,東部辦事處03-8331041,雲嘉南辦事處05-225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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