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徵才公告
- 發布日期:2026-09-14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3641
- 更新日期:2026-09-14
一、徵才名額:
(一)職稱:文件證明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
(二)名額:正取1名,並視需要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本職缺為不定期契約工作,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每月薪資32,451元。
二、資格條件:
(一)高中(含)以上畢業。
(二)熟諳電腦操作、公文處理能力。
(三)具基礎英語溝通能力。
(四)具我國國籍,未具他國國籍者。
(五)具服務熱忱者。
三、工作項目:
(一)檢核文件證明案件資料
(二)電腦登錄文件證明案件資料
(三)電腦列印驗證內容文字於文件證明書上之製發作業
(四)文件分類整理及完成件打用印鋼印
(五)地方法院及民間公證人護照影本查詢案之協查、回復及紀錄收存
(六)接聽民眾一般文件證明問題詢問電話(含中午午休時段)
(七)協助櫃檯業務
(八)文件證明案件檔存資料掃描、歸檔及銷毀之清點整理事宜
(九)檔案整理、移存
(十) 文件證明用資料(國內公證人、駐外人員及駐華機構人員簽字式樣)掃描
(十一)列印文件證明用條碼
四、工作地址: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5樓)。
五、應繳表件:
(一)「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文件證明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履歷表」,表格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區(網址:https://www.boca.gov.tw/cp-56-8029-ab3df-1.html)下載填寫,未以制式表格填寫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
六、報名方式及期限:
上述應徵表件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文件證明組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於115年9月21日前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人事室石小姐收。 (電話:02-23432836)
七、本徵才將先以書面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不符用人需求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八、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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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約用人員履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