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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重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外交部各辦事處嚴謹管控國人申辦護照審發流程,呼籲國人遵守相關申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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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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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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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點閱次數:106
- 為確保我國護照之國際公信力,本局及外交部各辦事處對護照申辦案之收件與製發均採嚴謹之流程處理,對於首次申辦護照者,均要求親自辦理,倘無法至現場臨櫃申辦,亦須經戶政事務所進行人別確認;而申請換發護照者,需繳交國民身分證及有效護照,以做為人別查驗之依據,因遺失而申請補發護照者,則須另檢附警察機關核發的遺失報案證明文件佐證。倘發現可疑案件均依法要求申請人到場面談及延長法定處理期間,以防杜不肖人士企圖以不實資料申辦護照之不法情事。另本局向與內政部移民署保持密切橫向聯繫,護照一經核補發即將資料連線通報移民署,移民署倘於國境查獲護照相關不法案件,亦均通報本局,以共同打擊不法。
- 本局再次呼籲,民眾應妥善保管自身身分證件,勿貪圖小利而將身分證交付他人供冒辦護照或將護照交付他人冒用,否則將依「護照條例」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切勿以身試法。本局及外交部各辦事處將持續嚴格管控護照製發品質及確實查核申請人所繳資料與人別,以免損及我國得來不易之175個國家及地區之免簽證、落地簽證及電子簽證等便利待遇,保障全體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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