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簽證組行政助理徵才公告
- 發布日期:2025-06-13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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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職稱:行政助理1名
一、資格條件
(一)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二) 專科、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 具備基本英語能力(有相關證照者尤佳)。
(四)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中英文繕打及文書軟體操作能力。
(五) 細心、耐心、個性溫和、具服務熱忱及團隊精神。
(六) 能配合工作需要接受指派加班。
(七) 具客服經驗或政府機關服務經驗者佳。
(八) 熟諳電腦相關知識及軟體操作者尤佳。
(九) 具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二、工作項目
辦理簽證及相關行政工作。
三、工作地址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4樓)。
四、聯絡方式(含須檢具文件、聯絡人及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一) 本項工作係約僱性質,薪酬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5等,薪點280~330點,由最低薪點起敘(新僱人員具符合本局規定之曾任年資並經審核通過至多提敘三級),現行薪點折合率每點為139.1元,月酬38,948元(須另扣自提勞工退休金及勞、健保費)。
(二) 請自行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下載「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約僱人員履歷表」填妥各項資料(網址:https://www.boca.gov.tw/cp-56-7847-8cdae-1.html),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證照、年資及學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未以制式表格填寫或未註明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及退件。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三) 報名表件至遲須於114年6月20日前送達(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5樓溫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封面請註明「應徵簽證組行政助理」;聯絡電話:(02)2343-2980。
(四) 本局先以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通過審查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 本職缺列正取1人,並依甄選結果列備取至多2人,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