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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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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務訊息】針對來自阿富汗、巴基斯坦、莫三比克、剛果民主共和國、法屬圭亞那、幾內亞的中華民國(臺灣)簽證申請者之說明

  • 發布日期:2024-12-24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3007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所有自小兒麻痺症高風險國家及地區阿富汗、巴基斯坦、莫三比克、剛果民主共和國、法屬圭亞那、幾內亞出境之簽證申請者(含當地國家及地區居民,以及過去1年曾停留該國及地區超過4週之所有國籍人士),均應提供過去4週至1年內接種口服活性減毒小兒麻痺病毒疫苗(OPV)或不活化小兒麻痺病毒疫苗(IPV)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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