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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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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徵才公告-中部辦事處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

  • 發布日期:2023-12-12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654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徵才公告

 

徵才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

一、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有通過英檢中級或相當之英語檢測者佳。

(三) 具資訊領域相關認證或曾辦理資訊業務有證明者佳。

(四) 具總務、出納或庶務經驗者佳。

(五) 具同理心、高情商(EQ)及與民眾溝通之技巧與經驗且具高度工作熱忱及團隊合作精神。

(六) 體力足堪勝任櫃台輪班、值班及夜間加班者。

(七) 具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二、 工作項目

(一)辦理護照、簽證、文件證明等領務業務。

(二)協助領務電腦維護與資訊系統相關問題。

(三)辦理一般行政及庶務工作。

(四)其他交辦事項。

三、 工作地址
外交部中部辦事處(臺中市黎明路2段503號1樓)。

四、 聯絡方式(含須檢具文件、聯絡人及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一) 本項工作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限自113年1月15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滅即須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月酬28,534元(須另扣自提勞工退休金及勞、健保費)。
(二) 請自行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下載「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約僱職務代理人履歷表」填妥各項資料(網址:https://www.boca.gov.tw/mp-1.html),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歷、證照、年資相關證明文件,未以制式表格填寫或未註明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及退件。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三) 報名表件至遲須於112年12月19日前送達(地址:408臺中市黎明路2段503號1樓外交部中部辦事處羅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4)2251-0799分機33。
(四) 本局先以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通過審查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 本職缺列正取1人,並依甄選結果列備取至多3人,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檔案下載

  • 1-3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約僱職務代理人履歷表
    doc(91 KB)更新日期:2023-12-12下載次數:28
  • 1-3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約僱職務代理人履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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