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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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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美國因應COVID-19疫情旅遊防疫措施,外交部提醒擬赴美之國人隨時注意相關資訊

  • 發布日期:2022-06-11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66194

一、美國政府因應疫情入境管制措施如下:

(一)美國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CDC)公告,自美東時間2022年6月12日清晨零時起,不再要求所有旅客登機前必須提供1天內的COVID-19病毒性檢測(viral test)陰性證明或康復證明,但仍須檢附14天前已完整接種疫苗的證明,才能登機前往美國。

(二)美國認可疫苗品牌: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核可或世界衛生組織(WHO)緊急使用清單(EUL)之疫苗,現共有11款,即輝瑞(Pfizer-BioNTech)、莫德納(Moderna)、嬌生(Janssen/J &J)、AstraZeneca、Covishield、Covaxin、國藥(BIBP/Sinopharm)、科興(Sinovac)、Novavax/Covovax、Medicago及2022年5月23日新增的Convidecia疫苗。以上疫苗(可混打)接種14天後始視為完整接種。

(三)出示疫苗接種證明須知:

1. 所有自美國境外起飛赴美之航空公司在旅客登機前,必須檢視及確認所有旅客(除豁免人士外)提出已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之紙本或數位接種證明;

2. 該等證明內容至少需要載明旅客姓名及出生日期,並須與所持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相符;

3. 乘客登機前須提供與護照相符之姓名、在美停留地址、連絡電話(包括緊急聯絡)號碼及電郵地址。

4. 相關細節內容請參考美國CDC網站(https://www.cdc.gov/quarantine/order-safe-travel/technical-instructions.html)倘國人對於登機前有其他證件認證疑問,請逕洽所搭乘航空公司確認或參考航空公司網站發布的入境美國須知。

(四)下列外籍人士可豁免完整接種疫苗的規定:

1. 18歲以下人士、持永久居留證或持移民簽證者。

2. 持美國A-1、A-2、C-2、C-3簽證類別的外國政府駐美官員及眷屬,持G-1、G-2、G-3、G-4簽證的國際組織職員,持NATO-1至NATO-4或NATO-6簽證之北約駐美人員,以及持E-1簽證的我駐美各處人員及其眷屬等。

3. 參與COVID-19疫苗特定臨床試驗者。

4. 因醫療因素不適合接種疫苗者。

5. 因人道或緊急理由獲美CDC主任認可豁免者。

6. 來自完整疫苗接種率未達10%的國家,且非持B1或B2簽證入境旅客,完整國家清單請見https://www.cdc.gov/quarantine/order-safe-travel/technical-instructions.html。

7. 服役於美軍或具美軍眷屬身分的外籍人士。

8. 以C-1或D非移民類簽證入境且遵循業界防疫規範的外籍船員。

9. 經美國務卿、運輸部長、國土安全部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其入境符合國家利益的外籍人士。

 

二、最新相關資訊請參考美國國務院(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traveladvisories/ea/requirements-for-air-travelers-to-the-us.html)及美國CDC(https://www.cdc.gov/coronavirus/2019-ncov/travelers/international-travel/index.html)網站

 

三、外交部提醒國人避免於疫情期間前往美國從事非必要旅遊,倘必須前往,請隨時留意美國CDC暨美國各地方政府或衛生單位發布之入境前後相關檢疫隔離規定,以免遭到航空公司拒載或美國移民單位拒絕入境。倘遇緊急狀況,請撥打911或就近之駐美各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便及時獲得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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