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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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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巴西COVID-19最新疫情及防疫措施

  • 發布日期:2021-12-03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762

一、巴西政府規定,自2021年11月29日起,禁止過去14日內來自或經由南非、波札那、賴索托、納米比亞、辛巴威及史瓦帝尼共6國之國際航班及外國旅客入境巴西。
二、巴西持續禁止外籍人士經陸路入境,惟已開放搭乘班機及郵輪入境,入境防疫規定如下:
(一) 所有入境巴西之旅客於登機或搭乘郵輪前須出示72小時內之COVID-19核酸(RT-PCR)陰性檢測證明或24小時內之抗原(Antígeno)檢測陰性證明(葡語、西語或英語)及健康聲明書(登機前72小時內填妥,紙本或電子版),並遵守當地所採取之衛生措施,未提供上述文件之旅客將無法順利入境巴西。
(二) 上述核酸陰性檢測證明應符合以下原則:
    1. 倘遇轉機或中途停留之航班且未出境者,則72小時之期限以第一段登機時間為主。
    2. 2歲(含)以上、12歲以下之兒童免提供檢測證明;倘無人陪同旅行,則須出示上述證明。
三、針對過去90天內(自出現症狀起計算)曾感染COVID-19,目前已無症狀但核酸檢測(RT-PCR)仍呈陽性的旅客,須備妥下列文件入境:
(一) 間隔至少14日的2次核酸(RT-PCR)檢測證明,第2次須於登機前72小時內檢測;
(二) 第2次核酸檢測陽性之後做的抗原(Antígeno) 檢測陰性證明;
(三) 醫師開立無症狀且適合旅行的證明(語文為葡語、西語或英語,並註明旅行日期及負責醫生資料及簽名)。
三、外交部提醒國人應特別注意巴國政府上述防疫規定。國人在巴西境內倘遇急難事件,請就近撥打我駐巴西代表處急難救助電話+55(61)98128- 5672或駐聖保羅辦事處急難救助電話+55(11)99574-4577;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 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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