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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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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為因應COVID-19疫情,更新入境防疫措施

  • 發布日期:2021-09-16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597

一、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為因應COVID-19疫情變化,頃宣布自9月13日起更新入境檢疫措施如下:

(一)已完整接種疫苗之旅客係指:

  1. 已完成下列任一經聖國衛生部認證之疫苗接種程序:

(1) AstraZeneca – Oxford AstraZeneca (Vaxzevria)、 COVISHIELD及韓國SK Bioscience生產之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

(2) 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

(3) Moderna COVID-19疫苗;

(4) Janssen疫苗(Johnson & Johnson);

(5) 俄羅斯Gamalaya研究院 (Sputnik V、Sputnik Light及Gam-Covid-Vac等疫苗);

(6) 古巴COVID-19疫苗-Abdala, Soberana;

(7) 中國科興(Sinovac)及國藥(Sinopharm)疫苗。

  2. 已完成接種程序逾2週;

  3. 須於入境前或入境時提供經國家級公共衛生機構核發或經醫療院所開具之已完整接種疫苗之英文證明;

(二)已完整接種疫苗之旅客:

  1. 自「非常高及高度風險國家」入境:

(1) 包括巴西、委內瑞拉、千里達及托巴哥、厄瓜多、南非、蘇利南、哥倫比亞、貝里斯、墨西哥、印度、蓋亞那、巴拿馬、阿根廷、秘魯、英屬維京群島、美國、美屬維京群島、中國、英國、德國、聖露西亞、牙買加、多明尼加、海地、古巴、奈及利亞、印尼、菲律賓、義大利、巴哈馬、加拿大、英屬土克凱可群島、法國(包含屬地)、西班牙及俄國等;

(2) 入境聖國時須提供入境前72小時內之COVID-19核酸(RT-PCR)檢測陰性報告;

(3) 入境時須再次接受RT-PCR檢測;

(4) 須自費在經聖國衛生部核可之防疫旅館接受為期48小時之強制檢疫,並待聖國公衛官員通知後才可解除檢疫。

(5) 入境時須提供已付費之防疫旅館訂房證明。

(6) 須自費搭乘經聖國衛生部核可之防疫計程車或其他交通工具至防疫旅館。

  2. 自「中度風險國家」入境(旅客入境聖國前所在國家並至少停留21天):

(1) 包括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格瑞那達、臺灣、英屬百慕達、多明尼克、巴貝多、安地卡及巴布達等;

(2) 入境聖國時須提供入境前72小時內之COVID-19核酸(RT-PCR)檢測陰性報告;

(3) 入境時須再次接受RT-PCR檢測;

(4) 須自費在經聖國衛生部核可之防疫旅館接受為期48小時之強制檢疫,並待聖國公衛官員通知後才可解除檢疫。

(5) 須自費搭乘經聖國衛生部核可之防疫計程車或其他交通工具至防疫旅館。

  3. 自「低度風險國家」入境(旅客入境聖國前所在國家並至少停留21天):

(1) 包括安吉拉、蒙哲臘等;

(2) 入境聖國時須提供入境前72小時內之COVID-19核酸(RT-PCR)檢測陰性報告;

(3) 入境時在邊境衛生官裁量下可能再次接受RT-PCR檢測;

(4) 若無證據顯示所搭乘交通工具有傳染跡象並且非從事高風險職業,則無需強制檢疫。

 4.其他未被列入之國家均屬高度風險國家。

  (三)未完整接種疫苗之旅客:

1.自「非常高風險國家」入境:

(1) 包括委內瑞拉、巴西、厄瓜多、南非、蘇利南、哥倫比亞、貝里斯、墨西哥、印度、蓋亞那、巴拿馬、阿根廷及秘魯等;

(2) 入境聖國時須提供入境前72小時內之COVID-19核酸(RT-PCR)檢測陰性報告;

(3) 視情於入境時再次接受RT-PCR檢測;

(4) 須自費在經聖國衛生部核可之防疫旅館接受為期14日至21日之強制檢疫,並須於入境時提供已付費之防疫旅館訂房證明;

(5) 須自費搭乘經聖國衛生部核可之防疫計程車或其他交通工具至防疫旅館;

(6) 檢疫第7日及第14日須再次接受RT-PCR檢測。

2.自「高度風險國家」入境:

(1) 包括英屬維京群島、千里達及托巴哥、美國、美屬維京群島、中國、英國、德國、聖露西亞、牙買加、多明尼加、海地、古巴、奈及利亞、印尼、菲律賓、義大利、巴哈馬、加拿大、英屬土克凱可群島、法國(包含屬地)、西班牙及俄國等;

(2) 入境聖國時須提供入境前72小時內之COVID-19核酸(RT-PCR)檢測陰性報告;

(3) 視情於入境時再次接受RT-PCR檢測;

(4) 須自費在經聖國衛生部核可之防疫旅館接受為期14日之強制檢疫,並須於入境時提供已付費之防疫旅館訂房證明;

(5) 須自費搭乘經聖國衛生部核可之防疫計程車或其他交通工具至防疫旅館;

(6) 檢疫第4日及第7日須再次接受RT-PCR檢測。

3.自「中度風險國家」入境:

(1) 包括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臺灣、巴貝多、多明尼克、格瑞那達、英屬百慕達、安地卡及巴布達等;

(2) 入境聖國時須提供入境前72小時內之COVID-19核酸(RT-PCR)檢測陰性報告;

(3) 視情於入境時再次接受RT-PCR檢測;

(4) 須自費在經聖國衛生部核可之防疫旅館接受為期7日之強制檢疫;

(5) 檢疫第4日須再次接受RT-PCR檢測。

4.自「低度風險國家」入境:

(1) 包括安吉拉、蒙哲臘等;

(2) 入境聖國時須提供入境前72小時內之COVID-19核酸(RT-PCR)檢測陰性報告;

(3) 入境時在邊境衛生官裁量下可能再次接受RT-PCR檢測;

(4) 若無證據顯示所搭乘交通工具有傳染跡象並且非從事高風險職業,則無需強制檢疫。

5.其他未被列入之國家均屬高度風險國家。

二. 聖文森國政府已調降主島蘇富瑞(La Soufrière)火山警戒狀態至橙色警戒,惟火山活動仍未完全停歇,基於保護國人安全考量,外交部呼籲國人非必要請暫勿前往聖國旅遊。

三. 國人在聖文森境內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聖文森國大使館緊急聯絡電話:+1-784-526-0717;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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