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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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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燈號:紅色)泰國修改入境管制措施

  • 發布日期:2020-03-25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4238

1.泰國政府於3月25日重申依據「緊急狀態法」,泰國全境自3月26日進入緊急狀態,至4月30日結束。泰國政府將自3月26日起,停止外國人(包括我國人)入境,除了泰國國籍人士及持有有效工作證者、駐泰外交使領館員眷、短期物資運送從業人員、機師空服員及其他泰國政府特別許可者,其餘人士均不得入境。有關泰國全境進入緊急狀態後,泰國政府將採行各項措施之內容及執行細節,仍以泰國政府正式公告為準。
2.泰國政府另規定,獲得上述允許入境泰國的外籍旅客在出境機場辦理登機作業時,都必須出示未感染武漢肺炎的醫院證明(須於出發前72小時內由檢驗的醫療院所開具),及必須出具針對武漢肺炎的醫療給付額度至少10萬美元的保險證明,才能取得登機證。入境泰國旅客(含泰國國籍)必須同意、遵守國際傳染病控制關卡常駐傳染病控制工作人員的預防和控制措施。
3.國人如需諮詢泰國疫情或防疫措施,可以聯繫駐泰國代表處急難救助專線LINE或Telegram帳號:Taiwan119
4.國人在泰國境內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泰國境內請直撥:081-6664006);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取得及時協助。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http://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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