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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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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瓦魯國政府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防疫措施及入境規定

  • 發布日期:2020-03-02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936
  1. 吐瓦魯國政府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防疫措施及入境規定如下:
    (1)過去30天曾到中國大陸之旅客禁止入境。
    (2)在吐國首都富那富提(Funafuti)機場及港口執行強制性健康篩檢。
    (3)在斐濟Nausori與Nadi及吉里巴斯Tarawa執行強制性健康篩檢;非經由上述三處來吐旅客須在出發前取得吐國衛生部之同意(clearance)。
    (4)曾到「高風險國家(high-risk country)」者須在入境吐國3天前取得醫療合格證明(medical clearance),同時在入境吐國前必須在非高風險國家停留至少14天。
    (5)過去30天曾到過中國大陸或高風險國家之外籍船隻,其船員禁止入境。
    (6)「高風險國家」包括:(a)亞洲: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韓國、日本、新加坡、台灣、澳大利亞、馬來西亞、越南、泰國。(b)美洲:美國、加拿大。(c)歐洲:義大利、德國、英國、法國。(d)中東:伊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埃及。(e)另為因應疫情發展,並請隨時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疫情報告(Situation Report)附表2(Table 2)之「可能感染地點(Likely place of exposure)」─「在通報國家國內(in reporting country【new】)」欄位下已出現病例之國家。(f)WHO疫情報告每日更新,來吐旅客旅行前請自行至WHO網站確認「高風險國家」清單。相關規定自2020年2月24日起生效。
  2. 國人在吐瓦魯國境內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吐瓦魯國大使館緊急聯絡聯絡電話:+688-700-1620(吐國境內請直撥:700-1620);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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