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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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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政府為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之最新入境管制措施

  • 發布日期:2020-02-18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8201
  1. 以色列政府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升高,公告有關入境以色列最新規定如下:
    (一)禁止14天內曾前往中國大陸的非以色列永久居民及外國公民,以任何方式及途徑入境以色列,直到另行通知為止;
    (二)14天內曾前往日本或韓國,且具有以下徵狀之一者:發燒至38度C(含)以上、咳嗽、呼吸困難或其他呼吸相關症狀,應就近通報醫療院所;
    (三)14天內自香港、澳門、泰國或新加坡入境以色列者(不含僅過境轉機者),均須進行居家隔離14天,並在以色列衛生部網站登記或撥打該部熱線(電話:*5400)通報。
  2. 外交部提醒國人,在規劃前往以色列行程前,請事先洽詢預定搭乘的航空公司及「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電話:02-2757-9692)」瞭解相關規定,旅行期間請隨時注意個人衛生並遵守當地防疫措施。
  3. 國人在以色列境內倘遭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以色列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972-54-427-5204(以國境內請直撥054-427-5204);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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