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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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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建議赴越南國人,宜於行前備妥近期旅行紀錄證明以利通關

  • 發布日期:2020-02-17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5785
  1.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防疫工作,避免境外移入傳染,越南政府已於2020年1月31日及2月5日宣布暫停核發最近2週曾在或目前正在中國大陸的外國旅客赴越觀光、工作、探親與結婚、求學、經商等簽證,並且加強海空陸運各通關口的檢疫措施,境管局官員均須詳查入境旅客曾否赴中國疫區。
  2. 外交部提醒國人,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尚未明朗期間,最近若計劃訪越,無論是已持有紙本簽證,或擬於機場入境時申請落地簽證,為避免困擾及加速通關速度,建議國人宜於行前備妥下列文件:
    (1)於行前向我國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入出境紀錄證明,紀錄範圍應自國人擬入境越南之日回溯過去至少14天,紀錄並應清楚記載每次出境前往之國家或地區名稱,以便於入境越南遇詢問時出示,作為最近未曾出入中國大陸之證明。
    (2)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國人在赴越前,倘有先至其他國家旅行之計劃,宜於入出通關時確認您的護照上蓋有該國出入境日期章戳(包含我國出入境日期章戳),以做為近期旅行地區之佐證。
  3. 國人在越南通關時,提出上述證明文件後仍遇困難,或旅越期間如遇緊急情況,請撥打駐越南代表處(順化以北)緊急聯絡電話:+84-913-219-986(越南境內直撥0913-219-986),或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峴港以南)緊急聯絡電話:+84-903-927-019(越南境內直撥0903-927-019),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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