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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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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防疫「2019新型冠狀病毒」措施相關旅遊警示

  • 發布日期:2020-01-29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1524

一、自2019年12月中國湖北省武漢市出現引起呼吸道感染的「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以來,疫情已經蔓延到中國各省及其他國家,截至1月28日止,越南已有數起確診案例。

二、為防制疫情,越南政府已提高防疫等級,採取若干應變措施,嚴密監控疫情發展,防止疫情擴散,包含加強邊境與機場入境旅客體溫檢測,以及醫療單位成立應變小組,嚴格監控觀光客及民眾健康狀態,並自1月25日起要求自中國入境者強制性醫療申報、暫停所有飛往中國湖北省武漢及黃岡市航班,除緊急情況外,越南目前暫不核發中國疫區旅客旅遊簽證(28日起),若干地方政府亦暫停接待中國觀光客,包括北部老街省(27日起)、中部峴港市及南部慶和省(28日起)。

三、越南衛生部亦公佈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熱線:+84-19003228,並建議民眾防疫方法如下:

1、在生鮮食品商場購買食品時,應注意:

(1)接觸生鮮產品後使用肥皂與水清潔。

(2)避免以手接觸眼睛、鼻子、嘴巴。

(3)避免接觸生病動物及腐敗食品。

(4)避免接觸來歷不明之動物、排泄物及液劑。

2、下列情形務必先清潔雙手,以保護自己與他人:

(1)咳嗽或打噴嚏後。

(2)照顧病人。

(3)料理食品之前、當中與之後。

(4)用餐前。

(5)如廁後。

(6)雙手不潔。

(7)接觸動物或動物排泄物後。

3、注意個人衛生:

(1)咳嗽與打噴嚏時應遮掩口鼻。

(2)衛生紙使用後應棄置有蓋垃圾桶。

(3)與病人接觸應適當防護。

(4)避免接觸野生、活體動物。

4、自中國湖北省武漢市或其他發生疫情省市返越,或與感染武漢肺炎病毒患者近距離接觸者,倘在14天內出現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應立即赴最近之醫療院所進行即時檢查與治療。

四、外交部呼籲國人,近期倘規劃赴越商旅,應視自我身體狀況適度調整行程,在越期間倘有呼吸道感染症狀需前往醫療機構診斷時,應配合衛生單位防疫指示並詳告旅遊史,以利醫療機構檢測或轉介。國人如欲了解越南最新疫情預防與建議資訊,可查詢越南衛生部新型冠狀病毒防疫資訊網(https://suckhoedoisong.vn/Virus-nCoV-cap-nhat-moi-nhat-lien-tuc-n168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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