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提醒持俄羅斯免費電子簽證赴俄之國人,應於入境停留效期截止前離俄,以免觸犯該國移民法規
- 發布日期:2019-11-26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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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俄羅斯政府規定,持伏拉迪沃斯托克、加里寧格勒、聖彼得堡市及列寧格勒州免費電子簽證入境俄國之外籍人士,至多僅可停留8日,不得延長(簽),倘未在停留效期截止前離境,逾期停留者將被俄羅斯移民局移送法院,處以罰鍰5千盧布並驅逐出境,且5年內不得入境俄羅斯。
- 外交部提醒持俄羅斯免費電子簽證赴俄之國人,務必注意簽證可停留效期(自入境日起至第8日午夜24 時止,例如:1月1日12時入境,須於1月8日24時前離境),並在效期截止前離俄,以免觸犯該國移民法規。
- 倘國人在俄遭遇急難,請即撥打我駐俄羅斯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7-916-837-6058洽助;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