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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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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政府發布禁止攜帶肉類產品入境,外交部呼籲國人倘前往泰國,務必遵守該項規定,以免不慎觸法

  • 發布日期:2019-02-14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1345
  1. 為因應中國之非洲豬瘟疫情,泰國政府已公告如下:「根據泰國國內動物疾病法案B.E. 2558,任何生肉以及肉類產品倘未依據該法第31條規定於輸入前取得進口許可證,均不得進口。另禁止旅客攜帶任何肉、香腸、火腿、培根等肉類產品入境泰國,違者將處以最高20萬泰銖罰鍰或(及)最高兩年有期徒刑。」外交部呼籲國人倘前往泰國務必遵守上述規定,以免不慎觸法。
  2. 國人在泰國境內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撥打我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泰國境內請直撥:081-6664006);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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