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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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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非洲豬瘟防疫違規拒入措施

  • 發布日期:2019-01-30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3867

自108年1月25日起,凡外來人口自過去3年來曾發生非洲豬瘟的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類產品入境,經裁處20萬元(含以上)且無法當場繳清者,我國將拒絕其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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