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

外交部歡迎巴西政府宣布延長觀光、商務及過境簽證效期

  • 發布日期:2018-04-03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1967

巴西政府自本(107)年3月28日起將原給予我國人之觀光及過境簽證(效期原為90天),以及商務簽證(效期原為3年)的效期均延長至5年且給予多次出入境,並免除初次入境巴國須於簽證核發日起90天內之限制,簽證費用仍維持原先之新臺幣2,880元。

外交部對巴西政府簽證新措施表示歡迎;該項作法將有助促進臺巴雙方人民的往來,並持續活絡兩國貿易及觀光旅遊。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