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徵才公告(臨時人員1名)
- 發布日期:2017-07-27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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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夜校生可)。 (二)具備電腦基本操作及中、英文書處理工作能力。 (三)細心、謹慎、具服務熱忱及團隊精神。 (四)具我國國籍,未具他國國籍者。 二、工作項目 協助護照製作相關工作之定期契約工作。 三、工作地址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3樓)。 四、聯絡方式(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一)本項工作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7年4月30日止。正取1名,備取3名。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含照片、工作經歷與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夜校生請附學生證(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照製發服務組臨時人員」,於本(106)年8月2日前送達(逾期恕不受理亦不退件)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人事室侯小姐收,電話:02-23432983。 (二)報名人數過多時,先以書面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期通知參加口試,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