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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徵才公告-臨時人員

  • 發布日期:2016-11-18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3700
徵才職稱:臨時人員2名(人事室及秘書室各1名)
一、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夜校生可)。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三)具我國國籍,未具他國國籍者。
(四)具電腦基本操作及基本中、英打字文書處理能力。
(五)細心、謹慎、具服務熱誠及團隊合作精神。
二、工作項目
協助臨時性業務及行政相關工作(定期性契約)。
三、工作地址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3至5樓)。
四、聯絡方式
(一)本項工作預訂自106年1月3日前至106年12月31日止,月薪新臺幣22,000元,僱期結束不續僱用,正取2名,備取3名。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個人工作經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手冊資料頁影本、倘係夜校生請附學生證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領事事務局臨時人員」,於本(105)年11月28日前(逾期恕不受理亦不退件)送達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人事室許小姐收,電話:02-23432836。
(二)報名人數過多時,先以書面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期通知參加口試,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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