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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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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誠徵臨時人員乙名

  • 發布日期:2016-04-21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800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徵人公告
職稱:臨時人員1名
一、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夜校生可)。
(二)熟諳電腦基本操作及中、英繕打工作。
(三)細心、謹慎、具服務熱忱及團隊精神。
(四)具我國國籍,未具他國國籍者。
二、工作項目
協助護照製作相關工作之定期契約工作。
三、工作地址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3樓)。
四、聯絡方式
(一)本項工作僱期訂自本(105)年5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止。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含照片與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夜校生請附學生證(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照製發服務組臨時人員」,於105年4月26日下午5時前送達(逾期恕不受理亦不退件)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人事室陳小姐收,電話:02-23432836。
(二)報名人數過多時,先以書面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期通知參加口試,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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