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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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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東部辦事處誠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乙名

  • 發布日期:2016-03-23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997
外交部東部辦事處徵才公告(稿)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
一、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
(二)熟諳電腦基本操作及中、英文書處理工作
(三)細心、謹慎、具服務熱忱及團隊精神
(四)具我國國籍,未具他國國籍者
二、工作項目
辦理領務相關業務、一般行政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
外交部東部辦事處(花蓮市中山路371號6樓)
四、聯絡方式
(一)工作期間
本項工作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倘僱用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月酬新臺幣26,642元(需另扣自提離職儲金及勞、健保費)。
(二)報名方式
請檢具個人履歷表(含照片與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夜校生請附學生證(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請於本年4月6日下午5時前送達(逾期恕不受理亦不退件)花蓮市中山路371號6樓外交部東部辦事處陳先生收,電話:03-8331041轉21分機。
(三)審核方式
報名人數過多時,先以書面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期通知參加口試,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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