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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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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出現「中東呼吸綜合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CoV)案例事

  • 發布日期:2015-06-06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573
1.韓國保健福祉部疾病管理本部104年5月20日發布稱,一位曾赴中東地區旅遊返韓之男性經確診感染「中東呼吸綜合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CoV)。截至本(6)月6日中午,確診病例達50人(謹註:目前已有1名感染病患痊癒),皆為院內染感,其中4人宣告不治死亡。

2.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已於6月2日宣布調整韓國首爾地區之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至「第二級:警示-呼籲國人採取加強防護措施,非醫療必要避免前往韓國首爾地區醫療院所」;除首爾以外地區則為「第一級:注意-加強一般防護,注意個人衛生」。

3.鑒於(一)臺韓民間交流密切;(二)韓國保健福祉部疾病管理本部已將其國家防疫體系等級自「第一級:關心」提升至「第二級:注意」;(三)我疾管署已調升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四)韓國6月6日已有1300餘所學校停課等情,首爾、京畿道地區已採取積極措施防止疫情擴散,考量我國人旅遊安全,外交部調升韓國首爾地區(含京畿道)之旅遊警示燈號為「黃色-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非因醫療必要宜避免前往醫療院所;其他地區維持「灰色-提醒注意」。

4.外交部呼籲前往MERS-CoV流行地區旅遊之國人仍應注意個人衛生、呼吸道防護及手部清潔,如非醫療必要避免前往醫療院所,以避免感染。外交部將續密切關注韓國MERS-CoV疫情發展,並隨時更新相關疫情資訊予國人參考。國人如在韓國遭遇緊急情況需要協助,請就近聯繫我相關駐處。我駐韓國代表處24小時直撥緊急聯絡電話為:(82)10-9080-2761;駐釜山辦事處24小時直撥緊急聯絡電話為:(82)10-4537-7961。

5.外交部發布之旅遊警示,係提供國人出國旅行之參考資訊,屬參考性質之建議,與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適用並無必然關係,亦無強制拘束力,國人仍應自行決定其旅行計畫。國人倘遇旅遊消費爭議而無法解決時,可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電話:2506-8185)或交通部觀光局(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免費申訴電話:0800-211-734)申訴,請求安排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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