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

近來發生多起國人遭不法集團利誘或脅迫,在紐、澳販運毒品遭逮捕監禁案件,外交部呼籲國人切勿貪圖暴利,接受不明原因之出國旅遊招待或不尋常海外高薪工作,以免遭人利用,誤蹈法網

  • 發布日期:2014-07-16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785
由於紐澳地區毒品市場利潤極高,加上紐國予我國人免簽、澳洲予我電子簽證之待遇,並與我簽署青年度假打工協議,不法集團藉此利誘國人協助販運毒品,以致近來發生若干起國人遭逮捕、監禁之案件。
經分析歸類犯罪集團利用國人販運毒品之手法如下:
(一)犯罪集團教唆國人至第三地(通常是香港)轉機時領取暗藏毒品之行李箱,攜往紐澳入境後,再聯絡取走行李;
(二)或是將毒品暗藏於包裹或貨櫃內,寄至紐澳後,安排不知情國人赴紐澳入境後,在當地境內代為簽收提領;
由於犯罪集團慣以化名、多人、分階段方式,與涉案國人作短暫接觸,一旦涉案國人形跡敗露遭到逮捕後,由於幕後指使人士之資訊薄弱,難以追查,涉案國人則因人贓俱獲,成為代罪羔羊;
本部爰提醒民眾下列注意事項:
(一)絕不同意為他人攜帶物品赴海外;
(二)面試海外工作機會務必詳查聘僱公司或仲介之各項資訊是否有可疑之處;
(三)不接受不明人士提供之海外旅遊機會;
(四)不接受高於合理報酬之海外工作機會;
國人在海外遭遇急難狀況,可向我在當地之駐外館處洽助,「我駐外館處緊急聯絡電話暨通訊錄」可至本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查詢(www.boca.gov.tw)。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