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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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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當局已取消共計22府及7個地區之宵禁,外交部維持泰國之旅遊警示燈號不變

  • 發布日期:2014-06-13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8283
泰國當局已取消共計22府及7個地區之宵禁。外交部提醒國人仍需提高警覺,避免違反相關規定,遠離抗議示威地點,並避免模仿示威抗議群眾做出含特殊意涵之手勢及動作。外交部維持泰國旅遊警示燈號不變,即泰國全境除泰南4府(陶公府、耶拉府、宋卡府及北大年府)及泰東邊境爭議地區為「橙色」外,其餘地區均為「黃色」。
  1. 依據泰國觀光旅遊局本(103)年6月11日所公佈之資料,泰國當局已取消共計22府及7個地區之宵禁,包括北碧(Kanchanaburi)、叻丕(Ratchaburi)、佛丕 (Phetchaburi)、羅勇(Rayong)、尖竹汶(Chanthaburi)、噠叻府(Trat)、納空帕農(Nakhon Phanom)、沙孔納康(Sakon Nakhon)、黎逸(Roi Et)、萊府(Loei)、素輦(Surin)、達府(Tak)、素可泰(Sukhothai)、夜豐頌(Mae Hong Son)、程逸(Uttaradit)、帕府(Phrae)、難府(Nan)、普吉(Phuket)、攀牙(Phang Nga)、甲米(Krabi)、董里(Trang)及沙敦(Satun)等22府,以及春武里府(Chonburi)之芭塔雅(Pataya)、巴蜀府(Prachuap Khiri Khan)之華欣(Hua Hin)、宋卡府(Songkhla)之宋卡、沙刀(Sadao)、合艾(Hat Yat),及蘇叻他尼府(Surat Thani)之蘇梅島(Ko Samui)及帕安島(Ko Phangan,含龜島【Ko Tao】 )等7個地區。至國人經常旅遊之曼谷、清邁、清萊、大城等地之宵禁仍持續實施中。
  2. 為因應反軍方接管政府示威者在曼谷或泰國各地不定地點臨時舉行之示威抗議集會活動,泰國當局近日均隨時調派維安人員對鄰近地區實施交通管制,並當場逮捕參加集會之示威領袖及民眾。請旅泰國人避開示威抗議地點,並避免模仿示威抗議群眾做出含特殊意涵之手勢及動作。
  3. 泰國當局於本年5月27日宣布,宵禁自5月28日起縮短為每日午夜12時至凌晨4時實施,期限將至社會秩序恢復為止,惟緊急救醫、前往或離開國際機場不受此限,請旅泰國人隨身攜帶護照及機票等證明文件,在接受臨檢時出示。大型商家、大眾捷運系統等營運時間亦相應調整,細節請逕洽各商家及大眾捷運系統公司。
  4. 泰國陸軍總司令巴育上將於本年5月20日宣布實施「戒嚴法」後,復於5月22日宣布全面接管政權,以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並保護外國使領館及國際機構之安全。隨後,軍方發布管制媒體、實施宵禁、禁止5人以上政治集會等命令。
  5. 鑒於泰國軍方已宣布實施「戒嚴法」,接管政府並持續在泰國大部分地區實施宵禁,另泰國反對軍事接管政府之抗議示威活動在曼谷及其他地方持續發生,外交部提醒赴泰商旅之國人仍應提高警覺: (一) 隨時注意泰國軍方實施「戒嚴法」及接管政府之相關後續發展,並聽從當地維安人員之指揮; (二) 外出時請隨身攜帶護照等身分證明文件,並於旅行前確認保險公司對戒嚴期間之理賠規定; (三) 隨時注意相關集會之資訊,切勿前往群眾集會示威之地點及鄰近地區,倘偶遇示威活動,亦請儘速遠離示威地點,切勿好奇觀望或模仿示威群眾之手勢; (四) 實施宵禁時段內請盡量留在室內,切勿外出; (五) 避免穿著全黃、全紅或全白上衣,以及明顯代表泰國政治團體之掛飾、服裝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 曼谷及鄰近地區之交通隨時會因道路封鎖而更加壅塞,請隨時注意當天交通狀況資訊,提早出發及預留充足之交通時間,以免延誤行程。
  6. 泰國移民當局重申,入境泰國之外籍人士需隨身攜帶相當數量之現金或等值支付工具,信用卡不計算在內,依據規定持觀光或非移民簽證者,個人2萬泰銖、家庭4萬泰銖;持落地或過境簽證者,個人1萬泰銖、家庭2萬泰銖。移民當局將以抽查方式執行,違者將遭拒絕入境。
  7. 國人於赴泰旅遊前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之「出國登錄」專頁,登錄個人或團體動態,以利本部及駐外館處於必要時迅速取得聯繫。外交部再次提醒近日赴泰商旅國人,特別注意安全並妥為規劃行程;另呼籲旅居泰國國人提高警覺,如遇緊急狀況,請即與我駐泰國代表處聯繫。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66)81-666-4008、(66)98-863-8153、(66)98-863-8161;泰國境內直撥:081-666-4006、081-666-4008、098-863-8153、098-863-8161。

    外交部發布之旅遊警示,係提供國人出國旅行之參考資訊,屬參考性質之建議,與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適用並無必然關係,亦無強制拘束力,國人仍應自行決定其旅行計畫。國人倘遇旅遊消費爭議而無法解決時,可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電話:2506-8185)或交通部觀光局(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免費申訴電話:0800-211-734)申訴,請求安排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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