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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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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全境自5月20日起實施「戒嚴法」,以維持社會之和平與秩序,外交部提醒赴泰商旅之國人應提高警覺

  • 發布日期:2014-05-20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965
一、 泰國陸軍總司令巴育於103年5月20日宣布,泰國全國自即日起實施「戒嚴法」,以維持社會之和平與秩序,賦予軍方維安上更大之權力。軍方強調此舉並非軍事政變,泰國憲法及看守政府之運作均將維持不變,僅撤銷政府維安指揮中心,改由軍方負起維安之全責。
二、 泰國反政府團體「人民民主改革委員會」(PDRC)自103年5月12日起之大規模抗議示威活動主要集會據點,自倫批尼公園(Lumpini)轉移至鄰近總理府與曼谷聯合國辦公大樓之Rachadamneon路,以及政府聯合辦公大樓(Chaeng Watthana)附近。泰國支持政府團體「反獨裁民主聯合陣線」(紅衫軍) 則自103年5月10日起在曼谷西郊佛教城舉辦大型集會,以支持穎拉政府並對抗反政府團體。上述集會在「戒嚴法」實施後仍將持續,惟軍方已依據該法發布命令,限制群眾集會之地點。
三、 鑒於泰國已實施「戒嚴法」,且支持政府與反政府示威集會活動仍持續進行,並偶有針對特定政治人物及示威活動地點之暴力攻擊事件發生,本部提醒赴泰商旅國人仍應提高警覺:
(一) 隨時注意泰國軍方針對「戒嚴法」發佈之相關後續措施;
(二) 隨時注意相關集會之資訊,避免前往群眾集會遊行之地點及鄰近地區;
(三) 避免穿著全黃、全紅或全白上衣,以及明顯代表泰國政治團體之掛飾、服裝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四) 曼谷及鄰近地區之交通隨時會因抗議示威活動路線改變而更加壅塞,請隨時注意當天示威資訊及交通狀況,提早出發及預留充足之交通時間,以免延誤行程。
四、 本部發布之旅遊警示係提供國人出國旅行之參考資訊,屬參考性質之建議,與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適用無關,亦非「退費機制」。倘國人遇消費爭議而無法解決時,可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電話:2506-8185)或交通部觀光局(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免費申訴電話:0800-211-734)申訴以安排調處。
五、 國人可至本部領事事務局網站之「出國登錄」專頁,登錄個人或團體動態,以利本部及駐外館處於必要時迅速取得聯繫。如遇緊急狀況,請即與駐泰國代表處聯繫。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66)81-666-4008、(66)98-863-8153、(66)98-863-8161;泰國境內直撥:081-666-4006、081-666-4008、098-863-8153、098-863-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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