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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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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澄清說明有關我遭竊護照逐漸成為罪犯優先選擇旅行文件的報導

  • 發布日期:2014-03-14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3659
2014/03/12
第022號新聞參考資料

有關媒體本(103)年3月12日引述紐約時報報導指出,「臺灣多次對美國行政部門提出遺失或遭竊臺灣護照數量快速增加的問題,……這些遭竊護照逐漸成為罪犯優先選擇的旅行文件」等情,外交部澄清說明如下:
依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統計資料顯示,過去10年來我國人報失護照數量每年均約2萬餘本;由於我護照核發量亦逐年遞增,故護照報失比率已呈降低的趨勢,尤其自晶片護照於97年12月發行以來,該趨勢至為明顯(由97年的2.76%,逐年下降至102年的1.51%);同時護照遭不法使用(含遭冒領、變造及冒用)的數量亦由97年的181件下降至102年的132件,亦已較發行晶片護照前大幅減少。據相關數據或報導顯示,我國護照遺失量與主要國家相較,並無特別異常。
為確保報失護照不被不法使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合作建置「護照遺失即時通報系統」,各地警察分局於受理民眾報失護照後即登錄通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並即時完成護照註銷作業,以確保我國護照安全與國際公信力。
另為加強護照安全管理及有效防杜利用遺失護照犯罪,外交部已完成修訂《護照條例》草案,提高有關謊報遺失及偽變造國民身分證申請護照或偽變造護照者的刑責與罰金,該草案已送請立法院審議。外交部特別呼籲國人應妥善保管護照,一旦發現護照遺失,請儘速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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