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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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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緊急狀態法實施地區(包括曼谷市及其周邊地區),外交部續維持曼谷及其周邊地區之旅遊警示燈號為「橙色」,並提醒國人倘非必要避免前往。

  • 發布日期:2014-02-18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3075
一、泰國警方於103年2月18日執行驅離反政府示威群眾之行動中,與示威群眾發生激烈衝突,造成3人死亡及50餘人受傷。反政府團體表示將採取強硬立場阻止警方行動,提醒我國人切勿接近示威群眾聚集地區。
二、泰國政府於103年1月21日晚宣布,在曼谷及其周邊地區暖武里府(Nonthaburi)、巴吞他尼府(Pathum Thani)叻隆誥縣(Lat Lum Kaeo district)及北欖府(Samut Prakan)班披縣(Bang Phlee)實施緊急狀態法,並自1月22日起生效,為期60天。緊急狀態法賦予泰國政府處理維安情勢更大之權限,例如實施宵禁、禁止5人以上之集會、無須罪名即可逮捕扣留可疑人士、限制新聞發布等。
三、反政府團體自103年1月13日起舉行大規模之「封鎖曼谷」抗議示威活動,封鎖道路地點已於2月3日縮減為政府聯合辦公大樓(Chaeng Watthana)、是樂園公園(Lumpini)、捷運(BTS)之暹羅(Siam)、奇隆(Chit Lom)及阿索克(Asok)等站附近共計5處。此舉已對曼谷交通、政府辦公及部分商業活動產生負面影響,目前除若干公共汽車路線已改道行駛外,地鐵(MRT)、捷運(BTS)、機場輕軌(Airport Link)、公共船舶、公共汽車等大眾運輸系統均照常營運。另示威群眾每日均選擇不同路線遊行,亦對民眾之日常交通、商業等行為造成影響。
四、泰國示威活動針對特定政治人物以炸彈恐嚇攻擊事件,在示威地點及遊行中亦不斷發生槍擊、手榴彈、槍榴彈與土製炸彈等暴力攻擊事件,造成多人傷亡。惟鑒於警方與反政府團體對抗之緊張情勢已急遽升高,隨時有發生暴力衝突之可能,本處特別提醒來泰商旅之國人注意:
(一)隨時注意有關集會及泰國政府依據緊急狀態法所採取措施之各項資訊,千萬避免前往群眾集會遊行地點及鄰近地區,以免遭遇逮捕拘禁或暴力事件之池魚之殃;
(二)避免穿著全黃、全紅或全白上衣,以及明顯代表泰國政治團體之掛飾、服裝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三)曼谷及鄰近地區之交通隨時會因抗議示威遊行活動路線改變而更加壅塞,請隨時注意當天示威遊行資訊及交通狀況,提早出發及預留充足之交通時間,以免延誤行程。
五、另國人旅泰時較常遭遇扒竊、搶劫、飛車搶案等意外,在公共場所、市區街巷間及購物中心仍宜提高警覺,注意財物與人身安全。持有、販售或製造毒品均屬違法行為,最重可判處死刑。
六、基於保護國人安全考量,外交部仍提醒赴泰、柬商旅國人應注意自身安全,隨時注意情勢發展。倘遇緊急狀況,請即與我駐泰國代表處聯繫。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66)81-6664008;泰國境內直撥:(081)6664006、666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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