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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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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擬赴紐西蘭商旅或度假打工國人注意:紐西蘭移民官對於曾遭他國拒絕入境、驅逐或押解出境之旅客,得註銷其簽證或拒絕入境,且不適用紐國免簽證待遇

  • 發布日期:2013-12-11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914
近來發生數起國人持紐西蘭度假打工簽證欲入境紐國,卻遭機場移民官發現他們有被其他國家拒絕入境之紀錄而取銷其訪紐簽證並拒絕入境之事。為避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外交部提醒擬赴紐西蘭商旅或度假打工國人注意:依據紐西蘭移民法第15條第1項第6款規定,紐國移民官可針對曾遭他國拒絕入境、驅逐或押解出境之旅客,註銷其簽證或拒絕入境,且不適用免簽證待遇。國人在紐西蘭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撥打我駐紐國相關館處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如下:
駐紐西蘭代表處:002-64-27-449-5300 (紐國境內直撥:027-449-5300)
駐奧克蘭辦事處:002-64-27-271-2700 (紐國境內直撥:027-27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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