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自即日起提升泰國曼谷及周邊地區旅遊警示燈號為「黃色」,提醒擬赴泰國旅遊國人避免前往曼谷群眾遊行集會地點
- 發布日期:2013-12-02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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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泰國政府之前已於11月25日晚宣布「國家安全法」擴大實施範圍至曼谷市及周邊地區,並延長實施時間至12月31日。政府相關單位可據以實施宵禁、攔檢、限制集會遊行範圍。
三、 鑒於泰國支持與反對政府民間團體對峙之緊張情勢升高,本部再度提醒赴泰商旅國人:
(一) 隨時注意相關集會資訊,避免前往曼谷群眾集會遊行之地點;
(二) 儘可能避免穿著全黃或全紅上衣,並注意自身及行動安全;
(三) 曼谷及鄰近地區之交通亦因受抗議示威活動之影響而更加壅塞,請隨時注意交通狀況,提早出發,以免延誤行程。
四、 另因國人旅泰時曾有遭遇扒竊、搶劫等意外發生,因此在公共場所、市區街巷間及購物中心宜提高警覺,注意財務與人身安全。又依泰國法律,持有、販售或製造毒品均屬違法行為,最重可判處死刑,併請注意。
五、 外交部將持續密切注意泰國政情發展,隨時告知國人作為旅泰參考。如遇緊急狀況,請即與我駐泰國代表處聯繫。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66)81-666-4008;泰國境內直撥:(081)666-4006、666-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