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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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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即日起取消對菲律賓所採制裁措施。

  • 發布日期:2013-08-08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729
鑒於菲律賓已就「廣大興28號」漁船案向我方分別以書面及行動表達善意及歉意,中華民國政府宣布,自即日起取消對菲律賓所採制裁措施。
有關旅遊警示及簽證方面:
一、取消菲律賓「紅色」旅遊警示燈號,恢復以往所發布之燈號如下:菲國全境為「灰色」旅遊警示燈號,南部民答那峨島則為「橙色」。
二、恢復菲律賓適用於持有效美、加、日、紐、澳、歐盟及申根等先進國
家簽證之東南亞5國免簽證名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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