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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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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自即日起對菲律賓全境發布「紅色」旅遊警示燈號,不鼓勵國人前往菲國旅遊或洽公

  • 發布日期:2013-05-15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808
對於我國「廣大興28號」漁船漁民遭菲律賓公務船射殺,菲國對我政府四項嚴正要求未能作出應有回應,我政府表達強烈抗議,並採取各項制裁措施。菲律賓政府此項不誠懇且不友好作法已造成兩國關係緊張,因此我自即日起對菲律賓全境發布「紅色」旅遊警示燈號,不鼓勵國人前往菲國旅遊或洽公。
在菲律賓境內國人如遇緊急情況需要協助,請撥打我駐菲律賓代表處緊急連絡電話:63- 917-8194597(菲國境內直撥0917-8194597)或請撥打外交部「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當地國際長途電話冠碼+886+800-085-095,與「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聯繫。
外交部發布國外旅遊警示,係為提供國人出國旅行之參考資訊,由國人自行決定其旅行計畫,屬參考性之建議,並無任何強制約束力,與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適用並無必然關係。民眾如遇有消費爭議而無法解決時,可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電話:25068185)或交通部觀光局(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免費申訴電話:0800-211-734;電子信箱:tbroc@tbroc.gov.tw)申訴,以便安排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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