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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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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國人注意,切勿以免簽證或觀光簽證赴馬來西亞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活動,以免觸犯該國移民法而受罰

  • 發布日期:2012-10-08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612
日前國內婚紗業者以旅遊簽證或免簽證方式赴馬來西亞檳城參加亞太婚紗展,因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婚紗攝影銷售商業服務行為而遭馬國警方以違反移民法拘禁,可能遭受起訴或驅逐出境。鑒於上(100)年12月間已發生相同案例,業者於遭受拘留並處罰款後驅逐出境,外交部再次提醒國人注意,切勿以免簽證或觀光簽證等入境馬來西亞,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以免觸犯該國移民法致遭受拘禁、罰款等處分,日後並可能被列入限制入境名單。國人在馬來西亞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撥打我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緊急聯絡行動電話:(60)19-38-126-16【馬國境內直撥:019-38-126-16】與該館人員聯繫洽助,或撥打國際長途電話號碼:+886-800-085-095與「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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