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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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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建議旅外國人提高警覺,切勿購買並使用來源不明之金融卡或信用卡,以免觸法

  • 發布日期:2012-09-20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387
近日發生我赴歐旅遊國人購買不明人士兜售的偽造現金卡(cash card),於使用該現金卡時遭店員報警逮捕並經移送法院審理判刑。外交部建議旅外國人提高警覺,切勿購買並使用來源不明之金融卡或信用卡,以免觸法。

上述案件係我國人於旅遊途中遇不明人士兜售現金卡,誆稱售價1千當地幣,可消費購物2千當地幣。該不明人士於隔日出示已製妥且印有該位國人姓名的現金卡,並陪同作首次購物且順利付款。我國人在不疑有他的情況下購買該現金卡,之後自行購物數次即遭店員報警逮捕,並移送法院審理,遭法院以連續詐欺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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