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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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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曼谷地區安全及治安情勢已恢復正常,外交部即日起將該地區『黃色』旅遊警示調降為『灰色』(提醒注意)

  • 發布日期:2012-05-30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898

泰國曼谷市東區於本(101)年2月間發生數起爆炸案,外交部為維護國人旅遊安全,將曼谷地區旅遊警示提升為『黃色』(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鑒於曼谷地區目前情勢已恢復正常,外交部自即日起將泰國全境(含曼谷地區)旅遊警示調整為灰色(提醒注意),至於泰南4府(陶公、耶拉、宋卡及北大年府)及泰柬邊境爭議地區(帕威寒國家公園)兩處仍維持『橙色』警示不變。外交部提醒國人赴泰商旅時仍應隨時留意自身安全,避免前往外國人士聚集場所。赴泰商旅國人如遇緊急狀況,請即與我駐泰國代表處聯繫。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66)81-666-4008;泰國境內直撥:(081)666-4006、666-4008。
或請撥打外交部「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當地國際長途電話冠碼+886+800-085-095,與「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聯繫。

  • 基於維護個人出國安全考量,外交部建議國人出國前,先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www.boca.gov.tw )「出國登錄」專區,登錄旅外期間聯繫資料,以便倘發生緊急事故時,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可以即時聯繫國人或其在臺親友。
  • 外交部發布旅遊警示,係為提供國人出國旅行之參考資訊,由國人自行決定其旅行計畫,屬參考性之建議,並無任何強制約束力,與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適用並無必然關係。
  • 旅遊警示並非「退費機制」,民眾如遇有消費爭議而無法解決時,可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電話:25068185)或交通部觀光局(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免費申訴電話:0800-211-734;電子信箱:tbroc@tbroc.gov.tw)申訴俾安排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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