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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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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國人赴關島旅遊應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2011-07-25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3315
時值暑期旅遊旺季,關島為我國人熱門海外觀光目的地,我國旅客雖自98年11月28日起可享免簽證入境美國關島及北馬里亞納群島(以下簡稱北馬)並可停留至多45天,惟外交部提醒擬以免簽證方式入境關島之國人務必注意下列旅遊重要事項:
1. 須自台灣直接搭機前往關島或北馬,或自台灣直接搭機途經塞班島停留(免簽赴關島需直接自關島返台,不能自關島赴馬紹爾或密克羅尼西亞等地再免簽赴關島轉回台灣)。
2. 須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及效期6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護照。
3. 先前須未曾違反任何入境美國之規定。
4. 來此地區不得免簽證接續前往美國其他地區。
5. 須完整填寫相關入境表格文件並簽名。
更詳細資訊請參閱領事事務局網頁資料 http://www.boca.gov.tw/ct.asp?CuItem=390&mp=1 )  
此外,關島觀光局—台灣官網亦載有14歲以下孩童應備證件之相關規定,詳請點閱http://www.visitguam.org.tw/travel/travel_visa.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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