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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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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赴俄羅斯轉機,辦理「過境簽證」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2011-06-30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8011
一、 莫斯科共有三個國際機場:
(一)Sheremetyevo機場(代號:SVO,位於莫斯科北方),共有B.C.D.E.F 等5個航廈,其中D.E.F三航廈目前已連接相通為「D.E.F」航廈,供俄羅斯航空、法國航空、荷蘭航空、大韓航空及香港航空之班機起降;
(二)Domodedovo機場(代號:DME,位於南方)供日本航空、新加坡航空、國泰航空、越南航空及歐洲各國航空公司班機起降;
(三)Vnukovo機場(代號:VKO位於西南方)供往來於中亞各國及土耳其班機起降。
二、 外國人在莫斯科機場轉機,於下列三種情況下,須事
先辦妥「過境簽證」:
(一) 在不同機場間轉搭國際線班機;
(二) 在Sheremetyevo機場「B」航廈、「C」航廈與「D.E.F」航廈間轉搭國際線班機;
(三) 在Sheremetyevo機場同一航廈轉機往來白俄羅斯。
三、 國人向莫斯科台北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駐台北代表處申請俄羅斯「過境簽證」,必備文件如下:
(一) 俄羅斯入境簽證申請書。
(二) 護照正本及主頁影本。
(三)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非台籍人士需檢附在台居留證影本)。
(四) 與護照不同之6個月內2吋相片1張。
(五) 公司名片或個人基本資料(住家、地址、電話等)。
(六) 前往第三國的有效簽證,以及前往第三國之全程機票或火車票(電子機票檢附PNR訂位記錄)。
四、 倘未事先取得「過境簽證」,在俄羅斯機場遭拒辦理轉機手續,國人須先請轉搭班機所屬航空公司協助前往俄羅斯外交部領務司駐機場辦事處補辦「過境簽證」,另倘因此無法搭乘原訂班機,則需再洽請航空公司更改離境班機及日期後,再據以辦理「過境簽證」。國人於俄羅斯機場補辦「過境簽證」時倘遇有困難,請即與我駐俄羅斯代表處聯繫,該處緊急聯絡電話(俄羅斯境內直撥):8-916-837-6058;(俄羅斯境外直撥):7-916-837-6058。
五、請國人確實遵守上述規定,以免造成不必要之時間、金錢耗費及精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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