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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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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府重刑嚴懲參與高利貸集團進行暴力討債者,外交部呼籲國人勿以身試法

  • 發布日期:2010-10-27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724
近來若干國人為新加坡高利貸不法集團優厚條件吸收,在星進行暴力討債,被星國警方逮捕並判處徒刑及鞭笞重刑。外交部呼籲國人切勿以身試法,得不償失。本(99)年7至8月間,4名我國國民透過仲介被新加坡高利貸不法集團(當地稱「大耳窿團夥」)以優厚待遇吸收,在星國進行暴力討債被捕。因暴力討債及威迫被害人在星被視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該4名國人已有2名遭重罪論處(分別被判2年徒刑併鞭笞15下、21個月徒刑併鞭笞15下),另乙名國人雖未『開工』,亦因加入當地不法集團遭處7個月徒刑。外交部提醒國人,新加坡政府為遏止暴力討債犯罪行為,對犯罪之星國與外國人士均處以徒刑併鞭刑重罰,國人切莫貪圖短暫利益,除個人悔恨終身,亦傷國家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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