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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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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政府決議延長實施國安法至99年3月30日,國人赴泰旅遊仍應注意自身安全

  • 發布日期:2010-03-25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050
泰國政府決議延長實施國安法至99年3月30日,實施範圍則縮小至曼谷、暖武里(Nonthaburi Province,中央部會合署辦公行政中心所在)及北欖(Samut Prakan Province,素汪那普國際機場所在)等3府。外交部已將曼谷等3府旅遊警示調整為黃色警示燈號,但因紅衫軍仍持續在曼谷市區集會,且3月27~28日可能有大型示威活動,請國人赴泰旅遊時,仍應注意自身安全,隨時注意當地情勢發展,避免前往群眾示威聚集地點,如有緊急需要,請即聯繫我駐泰國代表處協助處理,該處緊急聯絡電話:002-66-81-666-4006(當地撥打:081-666-4006)或002-66-81-666-4008 (當地撥打:081-666-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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