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

國人入出境泰國注意事項。(2008/06/06)

  • 發布日期:2008-06-06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694
泰國財政部96年12月6日頒佈規定,任何人攜帶外幣入出境泰國,金額超過二萬美元,均需填寫申報單向其海關申報。國人倘前往該國,請按規定申報,以免觸法。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