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

自黃熱病疫區入境宏都拉斯注意事項。(2007/10/29)

  • 發布日期:2007-10-29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783
宏都拉斯移民局公布自96年9月17日起,由世界衛生組織所載黃熱病疫區國家入境宏國十日前需注射黃熱病疫苗且注射時間距離入境宏國不得超過十年,並規定赴宏航班之航空公司將於查驗旅客注射證明後始得核發登機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