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

國人入境美國攜帶現款注意事項。(2007/09/19)

  • 發布日期:2007-09-19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090
提醒國人入境美國倘有攜帶總額超過1萬美元之現金、債券或旅行支票時,均應據實填具相關表格向海關申報,切勿因便宜行事,觸犯當地法令,導致困擾並遭罰。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