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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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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自96年9月1日起至其加入申根公約止提供國人免收取短期停留簽證費。(2007/08/31)

  • 發布日期:2007-08-31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1846
捷克自96年9月1日起至其加入申根公約止,對於我國人申請捷克簽證入境停留未超過90天及短期過境者,提供免收簽證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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