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宣布自2007年7月1日起禁止包括來自美國、非洲、亞洲及大洋洲等非歐盟地區之旅客攜帶動物肉製食品入境。
此類食品亦包括海產及若干農產品如乳酪、蜂蜜等在內。另歐洲巴爾幹半島國家之前述此類食品亦屬禁止之列。
前述之食品,無論係鮮肉抑或罐裝、塑膠袋裝,一律不准攜帶入境。
瑞士機場海關將於旅客入境時施行抽檢,一經查獲,除予以沒收外,並將罰以最高數百瑞郎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