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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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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現金申報新規定。(2007/06/22)

  • 發布日期:2007-06-22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585
歐盟公布自2007年6月15日起,旅客進出歐盟國家,如隨身攜帶1萬歐元(或超過)現金或其他等值貨幣者,均須向海關申報。根據新規定,歐盟國家海關有權對進出旅客及其隨身行李進行檢查,由於國人出國商旅或求學向有攜帶大筆現金及旅行支票之習慣,提醒國人注意歐盟現金申報之新規定,以免受罰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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