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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轉機注意事項。(200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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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0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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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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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點閱次數:3352
依據墨西哥移民法規定,外國籍旅客於過境墨西哥機場24小時內轉機前往第三國且未入境者,得免申請墨國簽證或旅行文件,惟近來曾發生我國人被墨國機場官員誤為中國人士而遭遣返之案例。國人如有途經墨國轉機,請事先於墨西哥駐台商務辦事處簽證組網頁(http://home.anet.net.tw/ofmtwn/Frame.htm)下載轉機免簽證之相關規定隨身攜帶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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