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時間去取件,你們會幫我保管文件嗎?會保管多久?

發布日期:106-08-07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料點閱次數:25570

申請人完成遞件申請手續及繳費後,至遲應於三個月內領件。倘自領件日期起算三個月仍未領取者,該申請文件即予註銷,不另通知,所繳費用概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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