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國家人士來臺申請停留簽證手續
- 發布日期:2023-08-17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23925
 
持以下國家護照或旅行證人士申請中華民國簽證手續依下列說明申請:
- 阿富汗 Afghanistan
 - 阿爾及利亞 Algeria
 - 孟加拉 Bangladesh
 - *不丹 Bhutan (請參閱下列*說明處)(開放得申請觀光簽證;另申請商務簽證,免除須由在臺業者出具擔保手續)
 - 喀麥隆 Cameroon
 - 甘比亞 Gambia
 - 迦納 Ghana
 - *印度(旅行證) India (Identity Certificate) (請參閱下列*說明處)
 - 伊拉克 Iraq
 - *尼泊爾 Nepal (請參閱下列*說明處)
 - 尼日 Niger
 - 奈及利亞 Nigeria
 - 巴基斯坦 Pakistan
 - 塞內加爾 Senegal
 - 索馬利亞 Somalia
 - 斯里蘭卡 Sri Lanka (開放得申請觀光簽證;另申請商務簽證,免除須由在臺業者出具擔保手續)
 - 敘利亞 Syria
 - *持不丹、尼泊爾、印度護照或印度旅行證者擬來台弘法,請詳「外籍宗教人士來台傳教弘法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應繳文件第4點之說明4」
 
- 持特定國家護照或旅行證人士得申請中華民國簽證事由:
	
- 應我政府機關公務邀訪。
 - 來台參加在台合法成立團體所舉辦之國際會議、國際性活動及宗教、體育、文化等交流活動。
 - 來台探視在台有合法居留身分之配偶、直系血親及兄弟姐妹。
 - 來台洽辦工商業務(含隨行配偶及子女)(斯里蘭卡及不丹籍人士申請商務簽證,免除須由在臺業者出具擔保手續)。
 - 船員擬來台登船。
 - 短期來台就醫。
 
 - 持以下特定國家護照或旅行證人士申請中華民國簽證須於指定地點提出申請:
	
- 尼泊爾 Nepal (限向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申請)
 - 印度旅行證 India IC (限向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申請)
 - 奈及利亞 Nigeria (限向駐奈及利亞代表處申請)
 - 迦納 Ghana (限向駐奈及利亞代表處申請)
 
 - 特定國家人士之簽證申請案件,駐外館處視個案需要,得要求在台關係人出具保證書提供審查。
 - 持特定國家護照人士來台接洽工商業務,其簽證申請案可由在台關係人士備妥相關文件(請參閱「外籍人士來台洽商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第7點)及預收領務電報費(每案電報以1頁為原則收取新台幣50元;如有附件,每頁加收新台幣50元)親自赴本局3樓第31號至33號櫃檯或外交部中、南、東部、雲嘉南辦事處櫃檯送件及繳費(嚴禁郵寄現金),再經本局初審後轉知駐外館處,駐外館處則在申請人親自送件並面談後決定准駁。
 
注意事項 :
- 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第12條規定,中華民國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拒發簽證時,得不附理由。
 - 「申請中華民國簽證保證書」及「辦理中華民國簽證審核通知書」,可自本局網站下載或向本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雲嘉南辦事處免費索取。
 - 依「經濟部工業局推薦國際研發暨合作績優廠商作業要點」獲經濟部工業局推薦之績優廠商,得持經濟部工業局核准之推薦函及公司正式保證書函(加蓋公司大小印戳),以公司名義擔保免附個人身分證件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