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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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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民申請其他國家「度假打工」(青年交流)簽證

  • 發布日期:2017-07-28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8196
  1. 度假打工計畫旨在促進我國與其他國家間青年之互動交流與瞭解,申請人之目的在於度假,打工係為使度假展期而附帶賺取旅遊生活費,並非入境主因。
  2. 目前已與我國簽署相關協定並已生效之國家為:紐西蘭、澳洲、日本、加拿大、德國 、韓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斯洛伐克、波蘭、匈牙利、奧地利、捷克、法國、盧森堡、荷蘭。
  3. 另外,目前市面上一般旅行平安保險的保障天數最多為180天,而大多數出國度假打工停留的時間往往超過半年,所以您一定要選擇保障足夠天數(預定在國外停留時間)的保險產品。
    有關保險資訊,可參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網站「青年度假打工專區」說明。
  4. 有關申請他國度假打工簽證之資訊,請逕洽該國駐台機構。

中華民國國民申請其他國家「度假打工(青年交流)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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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度假打工,Let's Go !
紐西蘭 紐西蘭度假打工,Let's Go !
日本 日本度假打工,Let's Go !
韓國  
加拿大 加拿大度假打工,Let's Go !
英國 英國度假打工,Let's Go !
愛爾蘭  
德國  
比利時  
斯洛伐克  
波蘭  
匈牙利  
奧地利  
捷克  
法國  
盧森堡  
荷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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