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民申請其他國家「度假打工」(青年交流)簽證
- 發布日期:2017-07-28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資料點閱次數:8196
- 度假打工計畫旨在促進我國與其他國家間青年之互動交流與瞭解,申請人之目的在於度假,打工係為使度假展期而附帶賺取旅遊生活費,並非入境主因。
- 目前已與我國簽署相關協定並已生效之國家為:紐西蘭、澳洲、日本、加拿大、德國 、韓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斯洛伐克、波蘭、匈牙利、奧地利、捷克、法國、盧森堡、荷蘭。
- 另外,目前市面上一般旅行平安保險的保障天數最多為180天,而大多數出國度假打工停留的時間往往超過半年,所以您一定要選擇保障足夠天數(預定在國外停留時間)的保險產品。
有關保險資訊,可參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網站「青年度假打工專區」說明。 - 有關申請他國度假打工簽證之資訊,請逕洽該國駐台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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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 | 澳大利亞度假打工,Let's Go ! |
紐西蘭 | 紐西蘭度假打工,Let's Go ! |
日本 | 日本度假打工,Let's Go ! |
韓國 | |
加拿大 | 加拿大度假打工,Let's Go ! |
英國 | 英國度假打工,Let's Go ! |
愛爾蘭 | |
德國 | |
比利時 | |
斯洛伐克 | |
波蘭 | |
匈牙利 | |
奧地利 | |
捷克 | |
法國 | |
盧森堡 | |
荷蘭 |